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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19296-2003茶饮料卫生标准

时间:2024-09-13 14:15:59 点击次数:0
 

标准号:GB 19296-2003

标准名称:茶饮料卫生标准

英文名称:Hygienic STANDARD for tea drinks

标准类型:国家标准

标准性质:强制性

标准状态:作废

发布日期:2003-09-24

实施日期:2004-05-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卫生>>C53食品卫生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食品技术>>饮料>>67.160.20无酒精饮料

替代以下标准:被GB 7101-2015代替

起草单位:辽宁省卫生监督所

归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GB19296-2003《茶饮料卫生标准》规定了茶饮料的多方面要求,具体如下:

适用范围:适用于以茶叶提取液或其浓缩液、速溶茶粉为原料加工制成的饮料,不适用于以茶多酚、咖啡因为原料配制成的饮料。

规范性引用文件:引用了一系列与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检验等相关的标准,作为该标准实施过程中的参考依据。

术语和定义:明确了茶饮料的定义,即采用茶叶的水提取液或其浓缩液、速溶茶粉为原料经过滤、澄清等工艺制成的茶汤,可在茶汤中加入果汁、乳及乳制品、二氧化碳等调制加工而成的饮料。

指标要求:

原料要求: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感官指标: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香气和滋味,无异味、异臭及肉眼可见的杂质。无浑浊、无沉淀(不包括添加果汁、乳和乳制品的茶饮料)。

理化指标:总砷(以 As 计)≤0.2mg/L;铅(Pb)≤0.3mg/L;铜(Cu)≤5mg/L。

微生物指标:

以罐头加工工艺生产的罐装茶饮料应符合商业无菌的要求。

碳酸型及其他包装茶饮料的菌落总数≤100cfu/ml、大肠菌群≤6MPN/100ml、霉菌≤10cfu/ml、酵母≤10cfu/ml,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

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质量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其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2760 的规定。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12695 的规定。

包装、标识、贮存及运输要求:

包装:包装容器和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

标识:定型包装的标识应符合有关规定。

贮存: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场所,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处贮存。

运输:运输产品时应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运输。

检验方法:

感官指标:香气和滋味通过打开包装立即嗅其气味、品其滋味来检验;色泽和杂质通过取 50ml 混合均匀的被测样品于洁净的玻璃杯或小烧杯中,置于明亮处用肉眼仔细观察。

理化指标:总砷按 GB/T5009.11 规定的方法测定;铅按 GB/T5009.12 规定的方法测定;铜按 GB/T5009.13 规定的方法测定。

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致病菌按 GB/T4789.21 规定的方法检验;商业无菌按 GB/T4789.26 规定的方法检验。

该标准已被 GB710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代替。但在其适用期间,对于规范茶饮料的生产、保障消费者的健康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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