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该标准规定了集装箱港口装卸作业的一般要求以及集装箱在船舶装卸、调运、货场堆码、拖运和拆装箱作业的安全要求;适用于集装箱专用码头的装卸作业,非专用码头和集装箱中转站亦可参照使用。
标准号:GB 11602-2007
标准名称:集装箱港口装卸作业安全规程
英文名称:The safe rules for handing in container port
标准类型:国家标准
标准性质:强制性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7-07-11
实施日期:2007-12-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公路、水路运输>>港口装卸>>R43港口装卸作业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运输>>03.220.40水路运输
替代以下标准:替代GB 11602-1989
起草单位: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部科学研究院
归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GB
11602-2007《集装箱港口装卸作业安全规程》规定了集装箱港口装卸作业的一般要求,以及集装箱在船舶装卸、吊运、货场堆码、拖运和拆装箱作业的安全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般要求:
人员培训:从事集装箱装卸作业的人员应接受专业技术培训,尤其是安全操作规程与技能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机械及工属具检查:作业前需检查所用集装箱装卸机械及其工属具,确保其装卸能力与所装卸集装箱的状态(箱型、重量)及装卸载船型相适应,且满足相关标准规定要求。
集装箱检查:作业前与作业中,应对所装卸集装箱的外形结构、可活动零部件与箱上货物栓固情况等进行检查,防止因箱结构损坏、零部件移动或跌落、货物栓固不牢引发意外。
速度要求:对运输车辆在港区内转弯及箱区、主干道的最高行驶速度作出了修改及增加的要求。
防风要求:修改及增加了大风天气装卸作业要求,并对防风装置的配置、风速警报仪的配置提出了具体要求。
安全指示装置:增加了安全指示装置的基本要求。
船舶装卸作业:
栓固基本要求:增加了船舶集装箱栓固的基本要求。
装卸方法:规定小船型可采取海陆侧交替装卸载的方法。
吊运:
操作要求:增加了微起稳钩制动,集装箱在下降过程中不能突然停止,需平稳着落等要求。
指挥要求:修改并明确了集装箱吊运作业应专人指挥的场合。
舱内作业要求:增加了舱内吊运作业安全操作要求。
吊具要求:分别提出吊具吊顶、吊索吊顶、吊索吊底的要求,并对吊索吊顶和吊索吊底提出了更详细的安全作业要求。
叉运:
叉运分类要求:叉运要求按顶举、侧举和叉举分别提出要求。
删除受力图:删除了各种叉运方式的受力图。
货场堆码:
增加堆码要求:增加了不同尺寸的集装箱一起堆码时的要求。
拖运:
修正装车位置要求:修正了集装箱卡车装一只集装箱的装车位置要求。
该标准适用于集装箱专用码头的装卸作业,非专用码头和集装箱中转站亦可参照使用。需要注意的是,标准的具体实施和应用可能会因不同的港口条件、作业环境和管理要求而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