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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034-2008 塑料吸水性的测定

时间:2024-09-03 17:07:37 点击次数:0
 

GB/T 1034-2008《塑料吸水性的测定》规定了测定平板或曲面形状的固体塑料在厚度方向吸水性的方法,以及当试样浸入水中或在一定湿度条件下,测量规定塑料试样尺寸吸水量的方法 。


适用范围

该标准适用于大多数固体塑料,但对于一些两相基料,如固化的环氧树脂可能要求多相吸收模型,不包含在本标准范围内 。


试验原理

对单相材料假设通过试样厚度方向上具有恒定吸水性的费克扩散行为,可测定通过厚度方向的水分扩散系数。该模型对均质材料和增强聚合物基料在玻璃化温度以下的试验有效 。


试样要求

形状和尺寸:一般为平板或曲面形状,具体尺寸根据材料种类和测试要求确定。例如,对于板材,可能需要切割成一定尺寸的矩形试样;对于管材,内径小于或等于 76mm 的管材,沿垂直于管材中心轴的平面从长管中切取长 25mm±1mm 的一段作为试样;对于直径小于或等于 26mm 的棒材,沿垂直于棒材长轴方向切取长 25mm±1mm 的一段作为试样,棒材的直径为试样的直径 。

数量:每种材料最少用三个试样进行试验 。

预处理:将试样放入 50.0℃±2.0℃烘箱内干燥至少 24h,然后在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称量每个样品,精确至 0.1mg(质量 m1)。重复本步骤至试样的质量变化在 ±0.1mg 内 。


试验步骤

浸入水中:将预处理后的试样放入盛有水的容器中,水温控制在 23.0℃±1.0℃或 23.0℃±2.0℃(根据相关标准规定)。浸泡 24h±1h 后,取出试样,用清洁干布或滤纸迅速擦去试样表面所有的水,再次称量每个试样,精确至 0.1mg 。

测量饱和吸水量(可选):若要测量饱和吸水量,则需要再浸泡一定时间后重新称量。标准浸泡时间通常为 24h、48h、96h、192h 等。经过这其中每一段时间 ±1h 后,从水中取出试样,擦去表面的水并在 1min 内重新测量,精确至 0.1mg 。

煮沸水浸泡(可选):将试样完全浸入盛有沸腾蒸馏水的容器中。浸泡 30min±2min 后,从沸水中取出试样,放入室温蒸馏水中冷却 15min±1min。取出后用清洁干布或滤纸擦去试样表面的水,再次称量每个试样,精确至 0.1mg。若要测量饱和吸水量,则需要每隔 30min±2min 重新浸泡和称量。在每个间隔后,试样都要如上所述从水中取出,在蒸馏水中冷却,擦干和称量 。

校正水溶物(如果需要):如果已知或怀疑材料中含有水溶物,则需要用材料在浸水试验中失去的水溶物对吸水性进行校正。完成浸水后,像用方法 1 和方法 2 的干燥步骤一样重复至试样的质量恒定(质量 m)。

在一定湿度条件下测试(可选):根据相关标准规定,将试样放入相对湿度为 50%±5% 的容器或房间内,温度控制在 23.0℃±1.0℃或 23.0℃±2.0℃(如无相关标准规定,温度控制在 23.0℃±1.0℃)。放置 24h±1h 后,称量每个试样,精确至 0.1mg,试样从相对湿度为 50%±5% 的容器或房间中取出后,应在 1min 内完成称量 。


结果表示

吸水性的计算:根据试样浸泡前后的质量变化以及试样的初始质量和尺寸等参数,计算出吸水性,通常以质量百分比或体积百分比表示。

报告内容:报告应包括所用试样的类型、制备方法、试样是否裁剪过、尺寸、原始质量,若有必要,可标出原始表面积和表面状况(如是否经机械加工);用标准中给出的结果表示方法中的一种或几种方法计算得到的吸水性;报告平均值和标准偏差(如按规定计算得出的吸水性是负值,应在试验报告中清楚地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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